半年前,我便日日提醒她我的得道日,她卻同我說,她忘了。
亦或是,她從未將我放在心上。
再瞧明己,明明只是去人界歷劫,夢華也將他的生辰記在心上,甚至把我的所有物,贈送給了他。
這就是喜歡和不喜歡的差別吧。
「夢華,我在你心中,當真沒有一點位置嗎?」
我苦苦追尋才等來的美人,竟是把我當猴耍。
可能我的質問讓夢華下不來臺,她好看的眉緊擰,看著我語氣略沉。
「鶴殷,你真的很幼稚?!?/p>
她忍著氣,留了一句「得道日快樂」就打算跟明己離開。
——啪!
她轉身時,腰間的配飾碰倒了我計劃送她的琉璃扇子,碎了。
像極了我四分五裂的心。
我笑了。
我幼稚?
那就更不懂事一點,好了。
我拍出一把長虹劍,當著眾仙的面,直接刺向了明己的肩。
明己抱著夢華,來不及躲閃,肩膀很快就被刺穿。
我無視他身上被鮮血染了半邊的衣裳。
之后我割斷了我與夢華的袍子。
「你我千年情誼,就此一刀兩斷?!?/p>
我是整個天界唯一還有上古血脈的仙鶴,可以肆無忌憚的喜歡任何人,但不能卑微的喜歡。
我高傲地抬起頭,「本神君與夢華的婚約今日便取消了,至此,我與她婚喪嫁娶,再無干系?!?/p>
說完,我轉身就走。
這對渣男賤女,我一眼都不想再看。
……
回到我自己的洞府,看了眼墻上掛著的畫。
這是我曾在凡間歷劫后,唯一帶回來的東西——我的畫像。
我視線落在了畫像那雙近似完美的眼睛上。
以前我為這雙眼睛而沾沾自喜。
現(xiàn)在……
我突然發(fā)現(xiàn),我這雙眼與明己是挺像的。
眾仙皆說,我不過是明己的替代品,只要明己歷劫回來,我就會被夢華厭棄。
我原來不信,但現(xiàn)在想想……
嗯,替代品又怎么樣,還好我爭氣,至少是我一腳踹了夢華,也不算完全丟了仙鶴一族的臉面。
2.
從桃樹下挖了一壺神仙醉,邊喝邊感慨,我這千年對夢華的愛慕,算是喂了那二郎真君家的嘯天了。
一壺神仙醉下腹,再醒來,已是三天后的事。